【中國市場監管報】湖南兩部門規范春季教育收費行為
本報訊 近日,湖南省市場監管局、省教育廳聯合發布提醒告誡函,嚴格規范2026年春季教育收費政策執行,對全省各級各類學校(幼兒園)、校外培訓機構提出“五個嚴格”的要求,劃出嚴禁觸碰的收費“紅線”,遏制教育亂收費行為。 提醒告誡函提出,各級各類學校(幼兒園)、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,依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,嚴禁擅自增加收費項目、擴大收費范圍。 在收費公示方面,提醒告誡函要求各級各類學校(幼兒園)、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公示制度,通過多種途徑主動公示收費項目、標準、依據、范圍等內容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,不得收取任何未經公示的費用。 針對違規收費問題,提醒告誡函明確:嚴禁學校收取商業保險費,嚴禁學校擅自推廣服務或產品,嚴禁學校利用校企合作亂收費,嚴禁學校擅自提高收費標準;校外培訓機構應按規定合理收費,應實行明碼標價并公示,不得利用社會競賽活動收費。 在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方面,提醒告誡函明確,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校服、教輔資料、商業保險、電子學生證、校園卡、平板電腦或教育App、視頻課程等。 兩部門強調,各級各類學校(幼兒園)、校外培訓機構應增強自律意識,主動開展自查自糾,規范教育收費行為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、教育部門將持續加強教育收費監管,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公開曝光。社會各界及廣大學生、家長如發現教育收費違法違規行為,可撥打12345、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。 □牛 蕊
公安機關備案號:43010302001013